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平东东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收养孤儿收养人的条件?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1-25 14:50)    点击:153

收养孤儿收养人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一)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四)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六)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七)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八)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平东东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平东东律师,平东东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平东东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1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平东东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菏泽律师 | 菏泽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平东东律师主页,您是第2628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