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三分手费还能要回来?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1-26 14:42) 点击:195 |
给小三分手费还能要回来? 对于给小三的分手补偿费能不能要回来这个问题,我国目前的法律并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新婚姻法(也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征求意见稿曾经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按照这一征求意见稿的规定: 1、在男方与小三约定了分手补充费的情况下,如果男方尚没有把分手补偿费支付给小三,那么小三如果起诉要求支付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这是因为,如果法院支持了小三的要求,就等于是助纣为虐; 2、如果男方把分手补偿费支付给了小三,那么如果男方反悔了、想要回分手补偿费,法院也是不会支持的。这是因为,对于分手补偿费这种没有法律依据、缺乏道德基础的事情,既然男方愿意给,且已经给了,就没有后悔的余地; 3、如果男方把分手补偿费支付给了小三,男方的妻子要求小三返还的,那么法院就得受理。 随后后来新婚姻法的正式版本中把这个规定删除了,但是并不代表这个规定真的作废了。因为,按照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权属于夫妻双方,如果一方单独处置数额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这势必会损害另一方权利。因此,男方给小三分手补偿费的话,其妻子是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 总结来说,妻子可以要回给小三的分手补偿费,但是男方不可以要回给小三的分手补偿费。也许有人会问,妻子要回和男方要回有什么差别吗?不都是一家人吗?从法律来说,差别在于丈夫没有资格起诉,只能由妻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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