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平东东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如何鉴定员工是否有潜在疾病、职业病等?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1-28 11:16)    点击:209

如何鉴定员工是否有潜在疾病、职业病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更为麻烦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招聘来的员工是存在职业病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将为此付出更为严重的代价。因为《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发现患有职业病,如果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否则,由现在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员工入职前审查其是否存在潜在疾病十分重要。

律师专家支招:要求新入职员工做入职健康检查。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平东东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平东东律师,平东东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平东东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1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平东东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菏泽律师 | 菏泽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平东东律师主页,您是第2628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