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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哪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8-08 15:02)    点击:195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哪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而第68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则兼含有以上两种类型的具体表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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